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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恋的世界

自恋的世界

本帖最后由 风平浪静 于 2009-8-4 11:52 编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把人归类分群,方法很多。
         有一种一分为二的分类法非常适合于文人:比较理性的人和比较感性的人。前一类人喜欢了解别人,进而研究别人解剖别人,譬如鲁迅;后一类人喜欢让别人了解自己,遇到稍微投缘的人或者其他合适的机会,往往习惯于表露自己,譬如徐志摩。比较感性的人对了解别人兴趣不是很大,也就不善于观察世间的事物。在他眼里,人与人根本没有太大的差异,因而这样的人不适合写小说,就是写了,也很难出彩。所以,徐志摩写小说不如鲁迅;所以,后来有个胆大的后生小辈竟然嘲笑鲁迅没有长篇作品,因为他觉得自己写的《顽主》比《阿Q正传》要强很多。
          上世纪中叶,是近代中国大师云集的时代。岁月不饶人也不留人,时至今日,最后一个大师季羡林终于走了,大地上留下了一群伪大师侃大师。追寻大师的足迹,结合平时的积累,对他们作泛泛分析的结果竟然让我吃惊:大师级的名流名人中各有所长,擅长写小说的真的不是很多。“革命”的文学大师鲁迅郭沫若朱自清,“不革命”的文学大师胡适梁实秋郁达夫,他们赖以成名的文学作品都不是小说。丁玲的《桑乾河》据说写的不错,可为它颁奖的人是斯大林,斯大林是否懂文学,谁也不知道。曾有传言说沈从文差一点就入围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只是不清楚这串中国人一直没吃着的酸葡萄当年究竟看中的是沈从文的那一篇小说?
        由此作逻辑性的如下推理,我并不十分情愿:
        感性的人不善于写小说,不善于写小说的大师是感性的人;
        感性的人喜欢让别人了解自己,感性的大师往往通过自己的作品——诗歌、散文以及别的什么体裁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惟独不擅长用小说写出自己的影子。当然,往远了说些,曹雪芹例外!
喜欢表露自己的人是自恋的人,喜欢用作品表露自己的大师是自恋的大师!
        原来,我们一直生活在由大师们营造的自恋的文学世界里。尽管是自恋,尽管这样的自恋十分美好。
        远远地离我们而去的大师是杰出的,如蜜蜂般地酿蜜,把精美的食粮留给了我们。我们有高考状元,我们满怀热忱地在顶尖大学开办过神童班,我们象遴选佛教转世灵童般的严格,向国学研究院研究班输送过人才,寄希望于他们,希望有人能接过大师手中的圣火继续传递下去。可惜的是,新的大师并没有出现,我们只看到了一些大师追随者、故纸堆的诠释者、述而不作高超的国学演绎者。他们以先辈的余唾为甘露讲学布道,他们只愿意生活在大师的身影里,没有人能够爬上先辈的肩膀站立。唯有一点值得别人赞许值得他们自傲,这些后来者的自恋程度和水平早已远远地超越了他们和我们曾经崇敬过的大师。我们所崇敬的大师顶多不过用作品自恋他们自己,而他们,任意地自恋和意淫一切值得他们利用的东西,乐此不疲地制造出一堆又一堆垃圾。
        热火朝天地歌颂皇帝,从秦皇汉武到康熙乾隆。在大师的追随者们自恋之笔的描绘下,真龙天子们个个英武坚毅、温柔儒雅,个个都是多情种子、治家平天下的一把好手。即便他们要杀人,也是迫不得已,是那些人确实该杀,除了恶贯满盈顽固不化的极个别恶棍,被他们杀的人无不心悦诚服。自恋的中国作家们造就的座座帝王丰碑何其伟哉,这一浩大的工程至今方兴未艾。
        明明是民族矛盾或战争的牺牲品——四大美女的故事,只有大师的追随者们能化腐朽为神奇,把美女们个个刻画成深明大义、以身报国报主子的巾帼好汉。面对同样的匈奴,汉元帝作出了无比英明正确的决策维护了民族团结,汉武帝逆祖宗的既定方针而动“破坏”了团结,有关王昭君和卫青的公案只有历史的自恋者自己才能自圆其说。
        眼看着一届届诺贝儿文学奖与我们无缘,有人恼怒有人不平。很少有人能从自恋中破茧而出作深刻的自省。我们自恋,我们赞叹,啊!辉煌的元朝原来有如此广阔的疆土,因而我们赞叹成吉思汗,潜意识中巴不得他能再活一次渡海挥师硫球向北拿回曾经属于我们的东西伯利亚。岂不知在欧洲人那里,成吉思汗是一个毫不逊色于希特勒的凶神。
        也许,这就是中外文化的差异所在,天天喊与世界接轨却接不上的原因。
        也许,自恋就是我们和诺奖的距离越来越远的原因。贾平凹写《废都》,有人臆测作者就是庄之蝶第二;陈忠实写《白鹿原》,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原来作者只想把它当作自己睡在坟墓里的枕头。我们缺少《老人与海》,惊心动魄让人为之动容;我们没有《铁皮鼓》,能入木三分地揭露纳粹极权思想。我们的作品更没有《约翰克利斯朵夫》那样的氛围,充满着对各种不同类型人物所具有的同情和对真理的热爱。
        这是一个知识爆炸和知识贬值并存的世界,这是一个碰鼻子碰眼全是伪大师的世界。书山有路,再也看不到大师们熟悉的背影;学海无涯,我们只能用自恋的陶醉作自欺欺人的慰籍。
        自恋是一种社会现象,并非文人独有。大凡沉溺于某种事物而自我感觉良好者,在他们身上都有自恋的影子。恋者,爱也;两个字字义相近,互换着使用倒也有趣。自恋是中性词,略带贬义,它往往和自满、自大、自以为是归类在一起;而自爱是褒义词,它和自立、自尊、自强不息结成孪生兄弟。博大精深的中国语文扬此抑彼,不由的让人为“自恋”鸣不平,两个词汇如果翻译成外文,没准是一回事。由此可见,自恋好还是不好,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因人而异,因时而定。
        自恋是一种普遍的客观存在 ,在媒体人的推波助澜下,自恋登上了高高的祭坛,让人刮目相看。放眼今日之域中,竟是自恋的世界。
        一曰讲坛,名为百家,实为CCTV一家。开坛论道,坛主滔滔,门徒唯唯,大家混个脸熟。师徒合壁,配合默契,共同沉浸在美好的自恋中。《诗经》难懂,《红楼》太长,解忧者惟独坛主;开元天宝,康乾盛世,解惑者自有高人。且无人登台打擂和坛主过不去,无人挑战坛主崇高的话语霸权,成坛主一世之英名。“大师”桂冠当头向坛主罩下之时,此乃自恋圆满之日也!
        二曰网坛,广袤无边,人声鼎沸,水深水浅,“游”可测也。以玩为纲,惟此唯大。文游,论坛之玩家,顶拍拉砸十八番才艺兼备,玩的就是那种感觉;武游,游戏之玩家,日夜兼程契而不舍向往那最高最强的境界,玩的就是那种干劲。有人论证其个人消费行为早已进化为市场消费行为,其中坚力量是三亿网民中的佼佼者:400万网瘾,5000万游戏玩家,不少于一个亿的论坛玩家。他们扩大内需促进带动了中国互联网事业乃至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自恋之功何其大焉!
        网瘾,网恋------
        还有那些由博客高产写手组成的庞大的体制外文学方阵,他们不求回报,不谋稿费,痴迷并热恋于自己的事业,令人敬仰。
        自恋,他恋------
        有人受伤,有人倒下,更多的人勇敢地加入进去。
        来也是恋,去也是恋------
        这就是我们的世界,自恋的世界。

一个杰出女人的心情日记
                                         ——关于自恋

      自恋,当我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清楚的知道我失恋了――那种深深的自恋。伴随着一次感情的结束,或者说中止于一段情感,我重重痛苦和迷惘的不是失去了什么,而是对自己的怀疑,我怀疑我是首先失落自己才会丢失爱情――我赖以寄托自己心灵的一种虚妄的遐想。我意识到所有的感情的失落在于自己的故步自封,将自己围困在一个圈子里任人宰割,任感情这种魔兽的无情吞啮,而我在不自觉中乖乖的俯首就擒,竟乐不思蜀。
    这一切都是源于我的堕落,依赖别人犹如放弃自己。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在于如何看待自己的生命,关注它的存在方式,再凝重一点的表述叫做理想。一个失去了对自己生存价值的基本评估兴趣的人,其生命的意义仅仅是活着,而不是生活。基于具体的生活氛围,生命意义的体现可能受限于客观环境,但是,正是这样一种境遇也往往激发一些人的主观觉醒,而这种觉醒本身就是一种自恋,具有一定价值意义的自恋并不是贬义,它是促进人们不断求索的一种原动力,人,应该自爱。
    于是矛盾出现了:许多人以为,过于自恋的人必然狭隘于自我感觉,从而屏障了自己的发展,而不自恋的人才有益于进步,与外界圆融。
    我不以为然。
    比如爱情。
    爱情是永恒的,但永恒的不是固定的相爱主体。否认这个原理,如同否认人可以不吃饭一样的可笑。爱情本身受制于思想,情趣,环境的不断变化,甚至心理或生理的审美疲劳的影响,爱情的可变性是有其客观合理成分的,不变的爱情是契约。
    然而,把握爱情,力求使之长久一点儿的唯一条件是自爱,同时包含着某种自恋。自恋是一个人把握爱情态度的基本前提,一个为爱而放弃自己的人,基本上也是随时有可能遭遇失恋危机的人,尤其是女人。
    爱的过分了,通俗的说叫做爱的过于自私,将对方的潇洒空间给予的不够宽泛,他累了,几近窒息。爱,犹如自由泳,我似乎限制了对方换气的机会,或者说我没有给自己这个机会,被爱情窒息的是我自己,而不是对方。我犯了不自恋的错误,在爱中首先淹没了自己,才死死的抓住爱情本身,结果是必然的。
    一种爱情,一次爱情,只是阶段性的条件的吻合,事物是不断发展的,何况主观的情感本身。爱情,犹如一场游戏一场梦,游戏的是心灵,或者说心灵的游戏。真正的玩儿家在于必胜的信念,自信是必胜的前提,所谓的自信应该涵盖了对自己的合理评估,以至在这种评估结论下的不断完满和提升――永远占领制高点,爱情是一场单向的追求,非此即彼。而自恋才会有被追求的愉悦,爱别人永远不如别人爱自己来得踏实,喜欢玩味痛苦则另当别论。
    总之,一旦失恋,唯一的医治痛苦的方法还是自恋――去你妈的,自有留爷处,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然,必须承认爱情使人落后,失恋使人进步,而且要真实的进步着,超越从前,而前提是需要自恋才能走出自己。
      
   (  刚刚发现这篇日记, 作为对本人上面文章的补充. 这也是一则珍贵的史料. 没有人明白作者说的是谁.也许,倒数第二段末尾几个字就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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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洋子 于 2009-8-10 21:51 编辑

看了这些文字,让我又想起这个版块里的一张帖子内容:毛主席说过“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虽然放在现在,这句话还有争议,但却让自恋者深思。

许多人都是打着“实用主义”的旗帜溶入这个社会的,自恋可以不会被同化而变庸俗,可固步自封难免,象是一种沉迷,沉迷于自己的小天空,沦为“社会外”人。

“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真有徐志摩那样的洒脱也好,可想想自己本人只是一个需要为生计奔忙的小老百姓,成天为稻梁谋,拿某位作家的想法将就为己所用:如果事业不能如意,那就去赚好多钱;如果赚不了大钱,就把自己身体养得棒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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