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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请给《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提意见!

等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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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hjjm在2006-8-3 16:53:45的发言:

老的传染病防治法频颁布14年,被遗忘了14年?!

非典后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及新制定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都明确规定了政府要承担的责任。

但是国家对公共卫生的投入不加大力度,等当地政府来解决.............

真的难以想象,这两个法律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又会被遗忘多少年?

当地政府忙的是大开阔斧的搞城市规划建设,那些搞好了,谁都看得见,把钱投到疾控里,换来的只是几个数字(发病率降低了、传染病没爆发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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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27楼观点,现在政府都是这样,搞一些马上能看的见的政绩工程。我们这里很多地方政府应该配套的计免经费根本就没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有的地方也不能按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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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多多,先说遇到的三个:

1、预防接种上岗证难落实。我们这(一个郊区)有10%的预防搁人员没有执业证,没有资格取得培训后的上岗证,多是一些村医。但是又没有人取代他们,他们在条例出台前也都已经干了十几二十几年了,不知如何解决……

2、经费保证难落实。条例实施以后,接种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我们这经过多次书面报告(疾控起草,以卫生局名义上报),今年6月解决了预防接种注射器等耗材的问题(政府采购)。但接种服务费的问题仍没有着落,卫生局某些领导就不主张给。

3、应急接种不应急。发生疫情后,应急接种作为一种有效的控制手段,越早实施越好。但按条例规定,应急接种所用疫苗属一类疫苗,要免费的。如果是风疹、腮腺炎疫情,要现打报告要钱,等钱批到位了即使能买到疫苗,处理疫情的时机已经错过了。另外,应急接种往往是群体性接种,也是要报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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