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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7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打印本页]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12-30 16:54     标题: 2007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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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积极发言!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12-30 17:20

粗略看了哈,基本没什么新意。

应急体系建设喊了两、三年了,却不见落实。

人员、编制、设备极度匮乏,应急管理协调能力相当低下!


作者: dyjklzr    时间: 2006-12-30 21:16

没什么新意,目前急需解决的是政策的保证,财政的支持,领导的重视.


作者: 9721811    时间: 2007-1-5 11:00

突发公共卫生条例颁布3年了,卫生部门借此良几要了编制成立了应急办,现在卫生部才想到要制订工作规范,难道3年都是不规范的工作???笑话了不是,应该应急办职能和定位都比较尴尬,应急办到底干什么, 实际在基层操作时发现应急工作实际上与传染病控制管理\食品监督管理\医疗救治管理相互重合,对应卫生部们分别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机构, 事实上我还是希望应急办能够和办公室合署办公,即便是在下面的三个机构中最好也能如此(医疗机构可能回比较特别),也就是说实际上应急办目前是没有事情,发生什么事情各单位和部门就已经处置了,回头讲,应急班确实要搞准定位.否则就会象两项体制改革一样,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职能交叉互相打架,2个部门尚且如此3个部门就更是头大了.

简单道理,食品中毒发生,28例是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到了30例就是应急办负责吗,想想是不是很好笑.传染病疫情流行性腮腺炎9例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到了10例就是应急办的事情.这种理论估计就是应急班自己才能解释吧,哈哈.

我想卫生部应该对此情况有所了解,但是基于我想象的其他或者我们不掌握的因素,卫生部还是要这样或者那样的起劲折腾.结果我门基层是越发找不到北了.应急办有时有的地方就象是鸡肋,弃置可惜,用之乏力。

个人浅见,大家请指教。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7-1-10 15:25

以下是引用9721811在2007-1-5 11:00:08的发言:

突发公共卫生条例颁布3年了,卫生部门借此良几要了编制成立了应急办,现在卫生部才想到要制订工作规范,难道3年都是不规范的工作???笑话了不是,应该应急办职能和定位都比较尴尬,应急办到底干什么, 实际在基层操作时发现应急工作实际上与传染病控制管理\食品监督管理\医疗救治管理相互重合,对应卫生部们分别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机构, 事实上我还是希望应急办能够和办公室合署办公,即便是在下面的三个机构中最好也能如此(医疗机构可能回比较特别),也就是说实际上应急办目前是没有事情,发生什么事情各单位和部门就已经处置了,回头讲,应急班确实要搞准定位.否则就会象两项体制改革一样,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职能交叉互相打架,2个部门尚且如此3个部门就更是头大了.

简单道理,食品中毒发生,28例是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到了30例就是应急办负责吗,想想是不是很好笑.传染病疫情流行性腮腺炎9例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到了10例就是应急办的事情.这种理论估计就是应急班自己才能解释吧,哈哈.

我想卫生部应该对此情况有所了解,但是基于我想象的其他或者我们不掌握的因素,卫生部还是要这样或者那样的起劲折腾.结果我门基层是越发找不到北了.应急办有时有的地方就象是鸡肋,弃置可惜,用之乏力。

个人浅见,大家请指教。

一、应急办的定位问题。我认为卫生部、省一级应急办定位还是比较准确的。

卫生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调度全国的卫生技术力量,协调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组建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与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制度;建立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组织预案、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情况;建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应急救治专家库;依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对不明原因疾病、新发传染病进行调查处理,对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对其暴发、流行组织实施控制措施及紧急处置;制定国家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目录和计划;组织协调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紧急医疗卫生救援措施的实施;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卫生防病保障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部内监督司、医政司、疾控司等司局共同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我认为国家、省级应急办定位还是比较准的,但市、县一级定位就比较难了,主要是经费、人员、编制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应急办的职责就正如名字一样只是应急,没有真正履行够应急办的职责。

二、至于“28例是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到了30例就是应急办负责吗,”这个问题,我觉得不难理解。30例就是一个坎,不只是简单的29和30之间的数字上的差别。比如打牌输赢200(各地不同)就是一个坎,上了就是赌博,不到就是正常娱乐,都是一样的道理。还有构成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不能就说是应急办负责,准确的说是应急办牵头,协调,具体的很多工作还是要疾控、监督、医政来做。

三、我相信应急办不是一个鸡肋。危机管理、应急管理是政府必须掌握的一门技能,现在从国务院到区县政府都在花大力气完善应急机构(成立应急办)。当然我觉得卫生局的应急办设置不一定要在疾控科,在办公室或许更能发挥他组织、协调的强项。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都将应急办和政府办合署办公。


作者: sunraingz    时间: 2007-1-25 16:46

多一个协调机构,多一层扯皮!有必要将应急办与办公厅(室)合并!


作者: njgcjkk    时间: 2007-3-15 09:09     标题: 2007年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有道理。


作者: hgcdc1    时间: 2007-4-26 23:10

[em01]到了基层,现在的应急办确实有些应付差事,还是原来那些人,只不过改了一下名字,同样的工作。
作者: 孟卫东    时间: 2007-4-29 15:27

支持十年的说法


作者: warderwang    时间: 2007-6-1 10:33

现在工作还是照样干,如果不能落实,也就是形式而已
作者: 淡泊    时间: 2007-8-6 10:02

楼上所有观点都很有见地,都是经验之谈。

应急办虚设机构有其存在的必要。管理上、协调上更有力度。办公室,宏观协调能力强,专业性差;疾控科专业性强,协调能力欠缺;医政科,救助是其强项。术业有专攻,其实,应急办只是一个管理层面上的集调度、业务部署一体的机构罢了。单独设置容易出现专业碰车,不如设定专人对应急工作负责,机构平常时期与办公室一体,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抽调医医政、疾控人员集合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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