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从国家发改委社会司了解到,经各方努力和规定程序,食品安全法将有望在2006年出台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拟订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稿,相关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
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的检测和分析、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检验、食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的进口、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和控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做进一步的研究和修改。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十分关心食品安全问题,并就此提出了不少提案和建议,反映出全社会的关切、希望,出台相关法规的时机日趋成熟。
近年来,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以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实行管理为主线,以保护国民健康为第一先决条件,相继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但目前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却无法覆盖食品产销的全过程。
讨论稿已经看过了,可觉得还是很不成熟的,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执法主体的规定,应该明确政府的责任很好,但也更应该明文规定具体的执法主体,再也不能8的部管一个菜篮子了,各个部门是不能配合好的,只能相互争利益,特别是基层.检验的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做是好的,毕竟这么多年的积累,检测体系完备,人才优势突出,特别是疾病控制体系建设给我们配备了很多的设备,可检测成本费用如果由当地政府来承担,肯定是行不通的,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地方.
还有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卫生部应该指定规范,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做调查判定上报,(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学评价,以及最后的定性和上报).完成之后,形成调查报告报执法主主体,进入法律程序.
大家以为如何?
[em08]执法主体要指明。实验责任制,同时保障经费。检验经费也要保障,,由当地政府承担在基层是行不通的。
疾控建设就是一例,,要求当地配套,门都没有。我们大楼建起来了,可不能用,没钱付工程款。政府一分钱不给。
建议有什么项目不要让地方配套了,,,说配等于零。
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
楼上的说的有道理,等我们努力去挣钱地时候,又有人要说我们在忙于创收了……
泗县甲肝的例子说明了什么?
《食品安全法》我看到两个版本的,但无一意外是:执法主题模糊。
我想全国人大的同志们都在学习模糊概念呀?真是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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