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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流感发热的定义,如何确定? [打印本页]

作者: zjcxfsmjm    时间: 2009-9-22 10:56     标题: 流感发热的定义,如何确定?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中,关于流感样病例的定义是“发热(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缺乏其他实验室确定诊断依据。”    算得上是明确的。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中关于H1N1的定义,“通常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咯痰、流涕、鼻塞、头痛、全身酸痛、乏力。部分病例出现呕吐和/ 或腹泻。约10%病例可不发热。”,这里就没有明确发热的度数。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凡H1N1,发热度数参考普通流感样病例,也要腋温38以上,还是怎么的,但是又有10%的是不发热的,到底如何确定呢?


大家给点意见。


作者: guoflowers    时间: 2009-9-22 12:38

现在大家都默认37.5度就是甲流发热了。
有些很左的地方,温度都卡到37.2度了。
作者: ppttmm    时间: 2009-9-22 22:30

我也想知道可操作性强的标准
作者: 东极抚远    时间: 2009-9-30 07:54

哪里有,谢谢发表一下
作者: 9721811    时间: 2009-10-4 23:42

现在大家都默认37.5度就是甲流发热了。
有些很左的地方,温度都卡到37.2度了。

对学校我们卡到37.5,短时间出现3例以上的都要报告,辅助以详细的症状报告,进行甲流的初步筛查。
作者: lhcdczheng    时间: 2009-10-9 15:56

我们这里也是按照口温37.5,腋下37.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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