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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二类疫苗该不该打? [打印本页]

作者: 三十而立    时间: 2007-6-1 20:23     标题: 二类疫苗该不该打?

下面的两媒体关于二类疫苗该不该打的争论 媒体甲:2007.5.19 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07-05/19/content_2465011.htm 接种不良反应令家长担心,医生提醒———   本报讯(记者黄连茂)宝宝接种二类疫苗“安儿宝”之后,持续发烧几天,到昨日身上红点仍未完全消失,这可让家长陈先生烦恼不已。儿科医生提醒广大家长:除了国家计划内的一类疫苗外,不要盲目接种,“逢苗就接”极容易导致婴儿自身免疫系统的发育不完善。

  据陈先生介绍,他女儿出生9个月来,一直遵照《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要求按时接种疫苗。而辖区卫生院每次接种完后,会在一张单子上注明下次接种的疫苗品种和接种日期。陈先生说,2月28日,他的女儿打了“安儿宝”疫苗第一针;本月16日上午,因患感冒拖延数日后,又接受了“安儿宝”疫苗第二针注射。尽管事前按程序进行了体检,但陈先生的女儿在这次接种之后出现了不良反应。当晚,宝宝发烧到38.9℃,身体局部出现红点。陈先生只好带着女儿到市第一医院儿科接受治疗。经过治疗,发烧症状虽然不再出现,但孩子身上的红点仍未完全褪去。

  接到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后,记者采访了这家卫生院的负责人。该院院长以及负责儿童接种的张医生表示,“安儿宝”不是国家计划内接种的疫苗,它预防由HIB(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肺炎、脑膜炎、菌血症等疾病,这种疾病主要发生在5岁以下儿童,特别是1岁内的。在接种“安儿宝”等二类疫苗时,院方一般都会告知家长是否自费,并且会告知注意事项。接种“安儿宝”疫苗之后,少数幼儿出现发低烧、长红斑现象属正常反应,一般三天左右即可消失。院方承诺,如果接种之后产生此类反应,家长可送患儿到该院接受免费治疗。

  治疗陈先生女儿的市第一医院儿科副主任林志斌告诉记者:很多家长存在“接种疫苗越多越有利于宝宝健康”的误区。一些负责接种的基层卫生院出于种种原因,可能在让家长充分享有知情权方面有所欠缺,这就可能导致家长盲目地“逢苗就接”。事实上,很多疫苗本身也有局限性,如“安儿宝”针对的流感嗜血杆菌,只引发三成多的肺炎,剩下的六成多肺炎,“安儿宝”就无能为力了。同时,“逢苗就接”的后果,往往会干扰儿童自身抗体的产生,影响免疫系统的发育完善,反而不利于婴幼儿健康成长。 媒体乙:2007.5.24 http://www.hdzxw.com/hdnews/cuobian/200705/259639.html 接种疫苗不会破坏免疫系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点击数:70 更新时间:2007-5-24 本报讯 “逢苗就接,真的会让宝宝的免疫系统发育不完善吗?”昨天,泉州市疾控中心接到几位家长朋友的来电咨询,说近日在泉州一家报纸上,有看到关于“逢苗就接,极容易导致婴儿自身免疫系统的发育不完善”的报道后,都不敢轻易让孩子接种疫苗了。 对此,该中心有关专家表示,疫苗是对相应传染病产生免疫力、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武器。到合格的接种单位,严格按免疫程序接种适合孩子的合格疫苗是安全的。

这个说法没有根据 有报道称,一名家长在给宝宝接种二类疫苗“安儿宝”〔预防由HIB(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肺炎、脑膜炎、菌血症等疾病〕之后,出现不良反应。有儿科医生提醒家长:除了国家计划内的一类疫苗外,不要盲目接种。“逢苗就接”的后果,往往会干扰儿童自身抗体的产生,影响免疫系统的发育完善,反而不利于婴幼儿健康成长。 针对此观点,泉州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陈雅红科长指出,这种说法没有根据,是错误的。合格的疫苗都是经过国家药监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生产的,用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对相应传染病产生免疫力,达到预防传染病发生的目的。到合格的接种单位严格按免疫程序接种适合孩子的合格疫苗是安全的。 “目前,市里具有接种资质的卫生院、防疫站、疾控中心都不存在乱打疫苗的现象,推荐使用的疫苗都是经国内外广泛使用的安全有效的疫苗,家长可以根据自愿受种原则给孩子接种疫苗。”陈科长强调,所有的疫苗接种后都有发生异常反应的可能,一般发生反应的几率是比较低的,如果接种疫苗出现发烧、皮疹等不良反应,请及时与接种医生联系或到医院对症治疗。 一类疫苗国家买单 陈科长介绍,疫苗按照付费情况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是由国家支付疫苗费用,目前有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等5种,用于防治结核病、小儿麻痹症(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乙肝等7种疾病,我省另增加流脑、乙脑疫苗。这9类疾病传染力强、危害严重,但是通过预防接种能够提高儿童免疫力,以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又称“计划免疫外疫苗”,包括风疹、麻腮风三联、水痘、肺炎球菌、流感、甲肝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苗等,政府没有强制全部孩子都去接种。 首先,由于地域性的差异,有些疾病在某些地区不存在,例如西藏、新疆等地没有出现过乙脑的患者,所以当地儿童不需要注射乙脑疫苗;第二,有些疾病的危害性较低,比如风疹、水痘等;第三,有些疫苗价格较贵、产量有限,比如肺炎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苗(HIB),还不能保证给全部孩子实行免费注射。 所以,目前这些疫苗还属于家长自由选择、自费注射的部分。在一些发达国家或城市,已将麻风腮、B型流感嗜血杆菌苗(HIB)等纳入常规儿童免疫服务。 媒体甲:2007.5.31 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07-05/31/content_2477849.htm 滥打疫苗不利幼儿 接种二类疫苗需慎重 http://www.qzwb.com 2007年05月31日 00:00:00 来源:泉州晚报 收藏此页到365Key [滥打疫苗不利幼儿●追踪   针对某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专家通过本报重申———

  本报讯(记者黄连茂)本报19日曾经刊登文章《滥打疫苗不利幼儿》,提醒市民为孩子接种二类疫苗要慎重,不要“逢苗就接”。随后,某都市报刊发《接种疫苗不会破坏免疫系统》一文,称本报报道是错误的。对此,儿科专家指出,该都市报报道是在误导市民。

  本报19日的报道指出,“很多疫苗本身也有局限性”,而对“局限性”的解读仅限于“安儿宝”。为了让市民在接种疫苗方面有更多的知情权,不受不负责任媒体的误导,昨日,专家通过本报详细披露了该“局限性”。市第一医院儿科副主任林志斌指出,很多二类疫苗之所以是国家计划外的,并不是因为“价格较贵、产量有限”,而是由其在婴幼儿免疫中的实际作用大小而定。

  林志斌介绍说,二类疫苗之所以不宜盲目接种,是因为一些疫苗接种后产生的抗体持续期较短,且容易因病毒变异而失灵。很多家长可能都有体会,一些疫苗接种后必须不断复种。这是因为,很多疫苗接种后产生的抗体维持期较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失效,与孩子因自然感染而产生的抗体(一般维持期都较长)有明显区别。同时,一些疫苗如流感疫苗,由于病毒变异很快,今年接种的疫苗往往防范的是去年的病毒,接种意义不大。另外,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自身的免疫系统会“吃一堑,长一智”,产生对种种病毒的抗体。家长盲目地“逢苗就接”,反而会干扰孩子产生抗体,不利于其免疫系统的发育完善。

  因孩子接种“安儿宝”后发烧而向本报反映的陈先生,看了某都市报《接种疫苗不会破坏免疫系统》一文后致电本报称,比较一下两报报道就能发现,某都市报采用偷换概念的手法来误导市民。晚报报道的是“盲目接种二类疫苗不利于幼儿”,而该报则从“到合格的接种单位严格按免疫程序接种适合孩子的合格疫苗是安全的”角度来说三道四,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陈先生说,他手中现在还握有某卫生院的接种通知单,其中“安儿宝”的接种通知,与一类疫苗的通知并无区别,只是该院在通知时告知家长“要交150元”,并没有说明可自愿选择。他本想大事化小算了,没想到竟有媒体不负责任地声称“市里具有接种资质的卫生院、防疫站、疾控中心都不存在乱打疫苗的现象”。

  针对某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专家通过本报重申:滥打疫苗对幼儿健康不利,二类疫苗并不是非接种不可,家长在对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接种。 鄙人对此问题感到十分迷茫,深知此网大鱼不少,故转贴以此,请教了!


作者: lsc6559    时间: 2007-6-1 22:52

都是接种单位经费无保证而引发的!


作者: 小虾米    时间: 2007-6-2 07:51

一片迷茫!反正我们基层听上面的!
作者: sdyyxb121    时间: 2007-6-2 18:55

都是金钱作怪!
作者: 洋子    时间: 2007-6-2 19:31

针对儿童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比以前要多的多,我有个想法而且在工作中已经实施:在接种前对儿童进行必要的检查,严格掌握禁忌证,咳嗽、流涕或发热有其中之一症状者给推迟接种;家长交待经常感冒的儿童也要做些适当的处理(补锌、户外活动、合理喂养)延期接种。

没有相关的资料,公说有理,婆说也有理。可以想想:没怎么间歇地接受这样多抗原的小孩体质会如何呢?这跟现在给小学生施加许多“课外业余兴趣班”情形有不同吗?

希望有这方面的权威人士出来做个解释,这能还他们的身体一个交待,我们的工作也不会白干或错干。


作者: 风平浪静    时间: 2007-6-2 21:35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有它特殊的属性:

首先,疫苗的成分有其特殊性,它是通过用细菌或病毒的某些成分或产物利用科学的方法制备而成的,在刺激机体产生有保护作用的抗体的同时也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这是无法避免的,只是不同的疫苗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不同而已。举个例子来说,有些减毒活疫苗的根本还是一种病毒或细菌,只是通过科学技术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处理使其毒力大大减弱,但是减毒到什么何种程度才是科学的呢?减毒活疫苗对免疫缺陷、重度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心脏病等特殊体质的人群应该禁用或慎用。

第二、疫苗是主要用途是用来预防的而不是治疗疾病的,这个特殊性就决定了大部分疫苗的时间是有一定的选择范围的(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特别是二类疫苗,是遵循群众自愿选择、自行付费的原则下进行接种的,群众自己对是否接种疫苗有最后的决定权。这就得群众自己权衡利弊,充分考虑到所患疾病的风险以及接种疫苗的必要性等方面,同时我们疾控工作者也有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做好各种解释工作,把疫苗的作用和不良反应进行告知,最大限度减少医患纠纷。

第三、一般来说,接受疫苗接种的人群是“健康”的人群(可以通过体查或各种医学仪器检查),一旦接种疫苗后发生不良反应,按照群众的惯性思维,这个不良反应就是由疫苗或医生的不规范操作引起的,根本不会考虑到受种者的个体差异问题。换一句话说,就是疫苗把小孩打“坏”了,我小孩原本是没有病的,结果打疫苗打出病了。这种惯性思维对我们每一个从事预防接种的医生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始终困扰着我们疾控人的一个难坎。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关于预防接种方面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应该引起各位同行的重视和警惕,说不定哪一天这种事情就发生在自己身上啊。既要预防疾病,又要不发生不良反应,鱼与熊掌,岂可兼得?[em06]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 六月雪    时间: 2007-6-3 11:57

我也说说自己的看法:

首先,二类疫苗所遵循的原则,所谓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这里所指的其他疫苗应该是针对一类疫苗而言,特别指出是“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条:接种第二种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其次,《条例》第二十五条: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 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此为对医护人员和受种者双方义务的规定。双方均应尽量做好,以保证工作开展,以保障权利。

再次,疫苗是抗原,在体内引起免疫应答而产生抗体保护,因个体差异而产生反应不同,但疫苗都是经过国家药监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生产的,家长和医护双方都应了解区分疫苗的不良反应和异常反应。这样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医护人员应尽量多做宣传,而家长也应多做了解。

对于“滥打”,什么事到了滥的时候应该都不是好事,但我想说的是何种情况下称之为“滥”?以何为度?本应以能承受为度,可是我们同样迷惘的是:怎样去衡量孩子的身体承受之度?

我们能做的只有对每一个接种对象更详细的说明,更规范的操作,更负责的态度。不排除有谋利的可能,但谁又曾真正深入的关心过一线疾控现状呢?过了非典,还剩多少人会称医护工作者为“白衣天使”?

总之,一切可能皆建立在相互信任上,也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和换位思考。


作者: 英明啊    时间: 2007-6-4 08:49

有的时侯确实感到很困惑


作者: gdzshai    时间: 2007-6-4 09:45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

“儿科医生提醒广大家长:除了国家计划内的一类疫苗外,不要盲目接种,“逢苗就接”极容易导致婴儿自身免疫系统的发育不完善。 ”这样的报导科学依据吗???

第二十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各自职责,根据国家免疫规划或者接种方案,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我们应当有责任公正公开地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宣传,别让一些无知或一知半解的“专家”误导群众!!!让别人说不如自己说

[em01][em01][em01]
作者: nyz1010    时间: 2007-6-4 10:40

 应该是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接种可需的二类疫苗!

[em06][em01][em01]

但现实是残酷的,一年到头经费没有保障,疾控人毕竟也是人,也要生活!所以不管困惑也好,迷惘也罢!一个目的:挣钱、养家、糊口

[em06][em06][em06]

没办法!种!但要把握好禁忌哟!

[em01][em01][em01]
作者: XUXUE7212    时间: 2007-6-4 10:40

现在接种疫苗的单位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上岗的,但在一些接种门诊,没有充分尽到告知义务,特别是二类疫苗,因其属于自费接种疫苗。主要就是基层经费没有得到保障,必须为自己收入(生活)考虑;一旦国家能够保证基层经费,我想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希望国家能够切实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7-6-4 10:45

目前疫苗的种类确是多了,但多了就是“滥”的观点是不对的。我认为要正确认识疫苗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每一种疫苗,尤其是二类疫苗都有其特殊而有限的作用,只有熟悉了这些作用才能更好的使用。我们很多基层接种门诊除了接种狂犬病疫苗外,都是在盲目的接种二类疫苗,目的性集中在了增加收入上,而不是确定该儿童是否需要接种疫苗上。现在全国各地很少有对二类疫苗接种效果评价的流行病学资料,也很少有在开展某种二类疫苗接种前进行相关基础情况流行病学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论证报告。只是按照疫苗说明书上的说明或者有关材料的介绍开展二类疫苗的接种。

至于有的临床医生认为接种多了疫苗会干扰儿童正常的免疫功能之说也是没有理论根据的,每个人从一出生就要接触到无数的微生物,对这些微生物进行适应或产生抵抗力,使用的疫苗也仅仅是这些需要接触的微生物中的极少几个而已,有资料表明人体对几百种抗原能够同时产生反应,形成抗体。其实真正导致人体免疫功能失调或紊乱的是滥用抗生素,而不是使用疫苗。

另外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和掌握适应症、禁忌症是保证接种安全和接种效果的前提。

不该用的东西用了叫“胡用”,该用的东西没有安照要求用叫“乱用”,需要用这种东西的你却用了别的东西教“错用”。不知道该用不该用的东西而用了叫“滥用”。


作者: 桂林玉cd    时间: 2007-6-4 11:18

无话可说。我看到有些地方的医院,基础免疫还没有完成,自费苗倒打上了,这一类人该当何罪?!
作者: ayhltxb    时间: 2007-6-4 11:20

有的时侯确实感到很困惑,不过上级安排了我们就做.


作者: zs168    时间: 2007-6-4 13:36

小孩原本是没有病的,结果打疫苗打出病了。这种惯性思维对我们每一个从事预防接种的医生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始终困扰着我们疾控人的一个难坎。
作者: haohao888    时间: 2007-6-4 15:19

接种2类疫苗应该多预防传染病有很好的作用,但是2类疫苗的价钱有点离谱[em06]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7-6-4 15:27

以下是引用zs168在2007-6-4 13:36:46的发言: 小孩原本是没有病的,结果打疫苗打出病了。这种惯性思维对我们每一个从事预防接种的医生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始终困扰着我们疾控人的一个难坎。
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使用二类疫苗的时候要特别小心,一方面是慎重的选择疫苗,不要单纯听业务员介绍,也不要说上级要求打什么,我们就打什么,必须根据自己当地疾病的发生情况和老百姓的实际接受能力来开展工作,如果是接种二类疫苗出了问题,上级部门是不会承担责任的。二方面是接种的时候要看明白使用说明书上的说明,不论是教科书或论文的介绍都不能取代说明书的作用,因为说明书是按照国家药典的规定进行说明的,尤其是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必须要掌握好,以免发生接种反应后,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理。三是告知义务必须做到,防止家长在不明白的情况下被动接种疫苗,否则发生纠纷后这是导致被动或败诉的首要原因。四是处理接种反应要重点突出人性化原则,对发生的问题要对家长全部透明,不要遮遮盖盖的,同时要及时和疫苗厂家取得联系,通报发生的情况,争取他们在经济赔偿方面做好准备,只要你判定是接种反应,接种单位负责人就应当出面对全部的经济问题负起责任来,不要犹豫或推托。只有这样儿童家长才能对接种单位信任,才能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五是二类疫苗千万不要从非正规渠道购进,不要贪图便宜,或者有其他目的购进疫苗,这点至关重要。
作者: 水中鱼    时间: 2007-6-4 16:20

钞票,你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是谁制造了钞票,多少人儿去动脑...


作者: 破电脑    时间: 2007-6-5 06:22

疾控中心应该根据当地的流行疫情选择疫苗,如果在西藏选择乙脑当然是乱用。

但不知当地医院所说的滥用有何根据?当地从没发生有关疫情吗?

你可能以最早接触病人为自居,但你知道该种传染病的发病总趋势和流行情况吗。对于科学的东西是不能乱说话的,要有依据,讲证据、讲一手资料,更要讲事实。

对于损坏免疫系统一说,您认为回到解放前没有疫苗的时代,人们的免疫系统就强了吗?就能抵御现在的这么多疾病的攻击了吗?


作者: 柳莹    时间: 2007-6-5 11:21

儿科副主任的权威应是在如何诊治儿科病方面,他又怎能在疾控方面冒充专家呢!胡言乱语一通!
作者: gdvpi    时间: 2007-6-6 15:24

风平浪静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有它特殊的属性:

首先,疫苗的成分有其特殊性,它是通过用细菌或病毒的某些成分或产物利用科学的方法制备而成的,在刺激机体产生有保护作用的抗体的同时也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这是无法避免的,只是不同的疫苗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不同而已。

第二、疫苗是主要用途是用来预防的而不是治疗疾病的.......。

六月雪

其次,《条例》第二十五条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

lyzengbao

目前疫苗的种类确是多了,每一种疫苗都有其特殊而有限的作用,也很少有在开展某种二类疫苗接种前进行相关基础情况流行病学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论证报告。

至于有的临床医生认为接种多了疫苗会干扰儿童正常的免疫功能之说也是没有理论根据的,每个人从一出生就要接触到无数的微生物,对这些微生物进行适应或产生抵抗力,使用的疫苗也仅仅是这些需要接触的微生物中的极少几个而已,有资料表明人体对几百种抗原能够同时产生反应,形成抗体。其实真正导致人体免疫功能失调或紊乱的是滥用抗生素,而不是使用疫苗。

所以两篇文献都有欠缺之处,建议当地将上述三位专家的意见加上去。


作者: 吾诚吾实    时间: 2007-6-6 18:10

5.19的报纸有点胡说八道.记者没有医学常识.儿科医生和主任好象也欠缺免疫学知识和医生的职责及法律知识.

先学学什么叫"扩大免疫规划".

再学学......

[em01][em01][em01][em01][em01]
作者: 小河    时间: 2007-6-6 21:50

我们的明天算是完了
作者: 你好吗    时间: 2007-6-7 09:51

疫苗毕竟是利多于弊,但要把握好禁忌哟!
作者: jianchenyi    时间: 2007-6-7 10:09

请问林志斌副主任:你是想让人们都患上病了,到你们医院去治疗后,再通过自身的免疫系统“吃一堑,长一智”吗?[em06]
作者: 实言    时间: 2007-6-7 15:54

无奈!不滥打,我们吃啥!都是政策逼得!


作者: kecxcdc    时间: 2007-6-8 15:38

最好国家权威机构明确接种疫苗对儿童免疫系统有没有影响,是好,是坏.我人为人体免疫系统比较复杂,不会有什么影响
作者: lxf1982    时间: 2007-6-8 17:31

看来我们还有的很多的事情要做,其实我们现在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宣传。其实预防工作最重要的事以及预防就是健康宣教!


作者: maodb    时间: 2007-6-10 09:59

除了收费,一、二类疫苗有本质区别吗?没有。国家不是要把甲肝等二类疫苗纳入一类苗吗?因此,那位儿科医生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过作为疾控人员开展二类苗接种时要考虑到相应传染病在当地的流行情况和受种方的成本效益,不要让那些儿科医生和社会群众认为我们是在搞创收。
作者: wind    时间: 2007-6-10 15:25

以下是引用maodb在2007-06-10 09:59:30的发言: 除了收费,一、二类疫苗有本质区别吗?没有。国家不是要把甲肝等二类疫苗纳入一类苗吗?因此,那位儿科医生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过作为疾控人员开展二类苗接种时要考虑到相应传染病在当地的流行情况和受种方的成本效益,不要让那些儿科医生和社会群众认为我们是在搞创收。

支持!

开展二类苗接种要根据相应传染病在当地的流行情况和受种方的成本效益。楼上不少回贴把创收作为接种二类苗的理由,这会使二类苗的接种工作进入误区!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7-6-12 09:50

很多地方开展二类疫苗接种的初衷还是考虑了经济问题。我去年曾到经济比较好的江浙和上海参观过他们的接种门诊,他们对二类疫苗的接种并不积极,因为单位的经济收入有保障,除预防接种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很客观,同时财政拨款也很充足,因此没有必要冒险去做二类疫苗的接种了。再者,即使开展二类疫苗的接种也充分尊重儿童家长的意见,不勉强他们接种。


作者: 六月雪    时间: 2007-6-12 11:16

赞成楼上的说法,在基层,业务上是防疫,却不是独立的;经济上,直白的说就是工资 ,所谓的吃饭问题,是卫生院。

为什么楼上有许多“为了创效益,开展二类疫苗”?其实,这样的初衷很大一部份是来自卫生院的压力,如果你愿意花一些时间多方位的了解我们的卫生事业,就会知道医疗改革给这个行业带来了什么?有社会学家对这个行业作了调研,改革之后,政府对医疗事业的投入是越来越少,比起十多年前可谓是大幅下降,大部分的负担转移到了人民和医疗单位,于是人民说:看病难看病贵。而医生说:风险大,工资悬。

当然,这些不足以成为我们理由,疫苗是好的,我们的工作也是有益于人民的,有计划,合理的使用疫苗,是好结果的前提,在肚子问题的压力下,寻找到平衡点,虽然有些难。至于家长,社会,媒体要做的也许是更多的关注,更多的理解,良好的心态,并请给我们更多的信任,而不是轻视专业人员的素质,甚至升华至人格问题,有一句话说:因为信任,我会做得更好。


作者: 柳莹    时间: 2007-6-12 15:51

以后二类苗都免费了,看你们还说是为了钱么?我省的“精乙”已部分免费了,由省分配给各地,我县得6600人份。少是少了点,好过不得。乡一级的防保人员的工资,80%靠注射狂苗收入!因为他们是差额拨款,工资要靠自己科室挣50%以上。现在狂苗很缺,很多乡镇没苗打了,5月份的工资都没着落,卫生院又不给他们补,这才难呢。我是县CDC管疾控、计免的科,天天乡下面都打电话来问有没有苗。没苗没饭开了!我个人爱莫能助,很是同情他们!
作者: zhenglin    时间: 2007-6-12 21:43

 1、根据本地发病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二类疫苗接种工作。

  2、做好前期宣传、说明工作。

  3、遵循家长自愿接受二类疫苗接种原则。

  4、接种前预检工作不能少,要严格把握疫苗接种禁忌症状。

  5、受费合理,不能超出物价部给定的价格。


作者: 451703268    时间: 2007-6-13 09:45

疫苗在按要求接种的情况下,应该说是有利无害的哟,二类疫苗也是国家经过批准允许的啊,乍会“极容易导致婴儿自身免疫系统的发育不完善。 ”啊!!!!没听说过啊,这种说法有点不负责呀!!!!
作者: 防柳男娜    时间: 2007-6-13 22:18

种!但要把握好禁忌!
作者: SRK    时间: 2007-6-20 14:28

靠!一类疫苗就真的好吗?白百破、麻疹、流脑、乙脑不都是出现过发热反应吗?公共卫生的大夫太无奈了,我们的所有工作都是免费的,我们的智慧是最廉价的,甚至是要倒贴!只是靠一些二类疫苗才有点儿微不足道的奖金!医院的大爷们什么都不干还要和我们二八分帐!我们是二!

这是什么混蛋报道!


作者: singy    时间: 2007-6-21 15:27

以下是引用六月雪在2007-06-03 11:57:51的发言:

我也说说自己的看法:

首先,二类疫苗所遵循的原则,所谓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这里所指的其他疫苗应该是针对一类疫苗而言,特别指出是“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条:接种第二种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其次,《条例》第二十五条: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 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此为对医护人员和受种者双方义务的规定。双方均应尽量做好,以保证工作开展,以保障权利。

再次,疫苗是抗原,在体内引起免疫应答而产生抗体保护,因个体差异而产生反应不同,但疫苗都是经过国家药监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生产的,家长和医护双方都应了解区分疫苗的不良反应和异常反应。这样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医护人员应尽量多做宣传,而家长也应多做了解。

对于“滥打”,什么事到了滥的时候应该都不是好事,但我想说的是何种情况下称之为“滥”?以何为度?本应以能承受为度,可是我们同样迷惘的是:怎样去衡量孩子的身体承受之度?

我们能做的只有对每一个接种对象更详细的说明,更规范的操作,更负责的态度。不排除有谋利的可能,但谁又曾真正深入的关心过一线疾控现状呢?过了非典,还剩多少人会称医护工作者为“白衣天使”?

总之,一切可能皆建立在相互信任上,也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和换位思考。

说得好~!


作者: 明月满庭    时间: 2007-6-21 17:35

收入固然重要,但安全还是第一位的,作为基层工作者小心为妙,说不定稍不留意就拿我们开刀,难啊!
作者: 公卫    时间: 2007-6-21 21:59

不论一类二类既然国家研制出来使用都是对儿童有益无害的但接种前必须进行告知和预诊
作者: 柳莹    时间: 2007-6-22 08:13

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预防接种服务指定单位>>证件(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指定)的单位,其人员有市/县卫生局发给的《免疫规划上岗证》》,应当有资格接种!
作者: 静泊    时间: 2007-7-11 09:20

所谓"滥打"一词本身就是模糊概念,什么程度为"滥打"?是"逢苗必打"吗?

一种疫苗可防一或几种传染病,不打的就不能预防,依靠自然感染或等待感染后发病.

如果某家长不想"滥打",作为家长如何选择哪种打而哪种不打?医生又该如何建议?

只要本地区或将去的地区有发病的都该打嘛.

而国家推广使用的疫苗都是无禁忌者可以打的,“极容易导致婴儿自身免疫系统的发育不完善。 ”绝对是谬论,接种的疫苗不可能比自然界存在的致病微生物更多,人的一生不知有多少次类似接种疫苗的自然感染,因此而导致"自身免疫系统的发育不完善"了吗?

靠!


作者: zhyu29    时间: 2007-7-11 10:01

对于二类疫苗,只要认真跟家长讲清楚,还是值得推广的,一方面可以增加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对于预防相应的传染病确实起到较好的效果。就我们接种门诊来说,每年三岁以下适龄儿童流感疫苗的接种率达90%以上,风疹疫苗、甲肝疫苗的接种率基本上100%,也有接种后出现发热或局部红肿等不良反应的,因为事先已跟家长有沟通,所以他们都比较理解。
作者: bzcdcyj    时间: 2007-7-24 17:24

应该打
作者: slagy    时间: 2007-7-24 19:49

如果二类苗都改成了一类苗那还是滥打吗?


作者: 平常心    时间: 2008-7-17 17:18

国家应保障公共卫生必需经费, 药监部门要严把疫苗出厂关,卫生部门要加大疫苗效果研究,疾控机构要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只要是有利于疾病控制的疫苗都应该推广,没有必要羞羞答答。该不该接种,应只有疾病分布差异,不应该有一类、二类之分,这中说法完全是人为制造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退一步说,二类疫苗选择性接种,本身就不科学,一者家长没有足够的辨别能力,二则无法达到免疫屏障,怎么取到预防效果??
作者: smyawgq    时间: 2008-7-22 09:12

看了那么多的回复,总体感觉我们自己对自己的自责太多,晕。儿科主任都不小心说出了HIB能预防三成多的肺炎,说明接种疫苗的预防效果还是良好的,嘿嘿。

二类疫苗国家的态度本来就本着是谁受益,谁买单的原则。HIB在好多发达国家都是列入我们的一类疫苗的范围,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一类和二类疫苗的预防效果没本质的区别,只是谁买单的问题。

随着扩大免疫规划的开展,我们不是正朝着这个方向推进吗?


作者: voodoo_k7    时间: 2008-8-1 10:19

如果楼主这种说法,国外全免费的疫苗也就是应该只有原来的五种疫苗罗?何必要扩大??国家下拨的款都还不够打呢,还说什么滥用疫苗?说白了如果全民普种所有的疫苗,传染病都不用控制了


作者: sgzwsy    时间: 2008-8-1 17:27

告知后,自愿原则。
作者: gdzshai    时间: 2008-8-4 10:47

应该做好二类疫苗的宣传与告知工作,预防胜于治疗嘛,鼓励人类做好防病工作是好事,但目前还是要收费哦。


作者: 风起    时间: 2008-8-7 10:49

以下是引用lyzengbao在2007-6-4 10:45:42的发言:

目前疫苗的种类确是多了,但多了就是“滥”的观点是不对的。我认为要正确认识疫苗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每一种疫苗,尤其是二类疫苗都有其特殊而有限的作用,只有熟悉了这些作用才能更好的使用。我们很多基层接种门诊除了接种狂犬病疫苗外,都是在盲目的接种二类疫苗,目的性集中在了增加收入上,而不是确定该儿童是否需要接种疫苗上。现在全国各地很少有对二类疫苗接种效果评价的流行病学资料,也很少有在开展某种二类疫苗接种前进行相关基础情况流行病学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论证报告。只是按照疫苗说明书上的说明或者有关材料的介绍开展二类疫苗的接种。

至于有的临床医生认为接种多了疫苗会干扰儿童正常的免疫功能之说也是没有理论根据的,每个人从一出生就要接触到无数的微生物,对这些微生物进行适应或产生抵抗力,使用的疫苗也仅仅是这些需要接触的微生物中的极少几个而已,有资料表明人体对几百种抗原能够同时产生反应,形成抗体。其实真正导致人体免疫功能失调或紊乱的是滥用抗生素,而不是使用疫苗。

另外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和掌握适应症、禁忌症是保证接种安全和接种效果的前提。

不该用的东西用了叫“胡用”,该用的东西没有安照要求用叫“乱用”,需要用这种东西的你却用了别的东西教“错用”。不知道该用不该用的东西而用了叫“滥用”。

同意,很理性


作者: a2955023    时间: 2008-8-7 16:23

不要说什么儿科专家还是什么专家,临床上抗生素滥用和过度治疗特别是对儿童机体损害更严重,现在国家不可能把所有的疫苗全买下免了,这是不可能的,前几年5苗防7病,现扩大为14苗防15病.多关心基层防保工作和基层防疫人员,我们何尝不愿多休息呢?[em01]
作者: gdzshai    时间: 2008-8-9 13:51

接种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二类疫苗可以增加儿童免疫能力,保护儿童健康,是一项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工作,作为疾控工作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告知家长或监护人有关疫苗预防接种信息,让家长在自愿的原则下自费接种。目前,儿童常接种的二类疫苗大约有25个品种,如Hib疫苗、水痘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高剂量的乙肝疫苗等。
作者: lsc6559    时间: 2008-8-9 19:21

坦诚地说,我们现在接种二类疫苗是有点乱了!的确存在不少问题!如一周岁内的儿童接种三针次的HIB(本人这是一周岁以上接种一次即可),满一周岁就接种甲肝疫苗(新的免疫程序是一岁,其实中国人甲肝天然抗体就比较高,本人这是3周岁拌种),这些没有为群众着现象的发生,不能怪我们的具体人员,是当前疾控尤其是基层疾控体制造成的!!!


作者: bzcdcyj    时间: 2008-8-21 10:46

同意54楼意见


作者: ak74    时间: 2008-9-6 10:10

疫苗针对疾病加入不需要打,那研究出来吃的吗?
作者: gdzshai    时间: 2008-9-6 11:11

我们要求是:尊重儿童家长的知情权,在保障第一类疫苗合格接种的前提下,积极向家长宣传推荐自愿自费选择接种第二类疫苗。应该将所有第二类疫苗预防疾病的知识告知群众,由消费者自己去选择。
作者: 空空    时间: 2008-9-16 16:21

我是在乡镇级,当然是要告知的,但基层很难操作的,现在的小孩很多都是爷爷奶奶带的,家长都做生意赚钱去了,要告诉一个农村老头老太,等他们做出选择,我想一整天接种不了几个儿童了.大家都知道接种日的时候,接种门诊是很拥挤的,哪儿有那么多空时间呀,所以通常我们也不会每个家长都详细解释,按我们理解,你愿意出钱,就说明你同意接种了.我们又不强迫,当然是家长自愿的.如果家长问,我们会详细解释.告知说起来是很简单,但操作起来我觉得非常难
作者: 吾诚吾实    时间: 2008-9-24 09:33

以下是引用gdzshai在2007-6-4 9:45:18的发言: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

“儿科医生提醒广大家长:除了国家计划内的一类疫苗外,不要盲目接种,“逢苗就接”极容易导致婴儿自身免疫系统的发育不完善。 ”这样的报导科学依据吗???

第二十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各自职责,根据国家免疫规划或者接种方案,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我们应当有责任公正公开地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宣传,别让一些无知或一知半解的“专家”误导群众!!!让别人说不如自己说

支持!!

有些儿科医生狗屁不懂。疫苗是特殊药品,接种什么疫苗防啥病是基本常识,不一定是医学知识吧,没打疫苗怎么防病?何况一般的二类疫苗都建议在2岁后接种的。

正确理解扩大免疫规划。


作者: wsc    时间: 2008-9-24 21:45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所属的免疫实施咨询委员会(ACIP),每年都总结疫苗研制、生产及使用的最新资料,并在此基础上重新修订儿童免疫程序。它包括修订现有疫苗的使用程序和推荐使用新批准的疫苗。该机构2000年度推荐的儿童免疫程序见表,并对此程序与1999年度程序的改变做了简单解释。

表1 美国2000年度建议的儿童免疫程序

  注:表示可接受疫苗注射的年龄范围

如过去未按程序接种或过早接种

建议在选择地区。


作者: hjjm    时间: 2008-9-26 08:17

不该用的东西用了叫“胡用”,该用的东西没有安照要求用叫“乱用”,需要用这种东西的你却用了别的东西教“错用”。不知道该用不该用的东西而用了叫“滥用”。
作者: gtcdc    时间: 2008-10-18 12:42

这就是重临床轻预防的后果,条块分割的结果,什么狗屁专家,不懂就不要乱叫!!

在这神奇的国度里出现了一类二类苗之说,国家如果再不完全保障公共卫生,套句话"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最后买单只能是自已,这个神奇的国度!!!!!!!!!!!!!!!!!!!!!!!!!!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08-10-27 17:21

我们也遇到过接种了水痘疫苗发烧的,但是上午接种的,下午就发烧吗?发展成了肺炎,那家长还来医院闹。最后给他免费治疗好了,家长还要求赔营养费,晕!不过医院这次没有让步,没有赔了,对那些人只要一让步,她就认为是你的错,所以还是给她说,你孩子打针后,回去自己感冒了。

现在一类疫苗财政拨的钱到医院了就不拨科室,不发给个人,不靠二类疫苗找钱,发什么奖金啊!我们也要吃饭啊!只有接种时小心点,凡是有点小感冒的,精神不好的都不接种。


作者: bzcdcyj    时间: 2008-10-28 08:19

该种一定要种,要对孩子负责
作者: tjx1969    时间: 2008-10-28 09:45

所谓的一类苗、二类苗,只是人为划分而已,扩免后,很多二类苗成了一类苗,讨论这个问题有点多余。
作者: mcc5567    时间: 2008-10-29 11:34

儿科专家怎么在预防方面也来胡说八道,说什么多大疫苗损害儿童免疫系统,难道抗原抗体结合,不增强免疫力,反而降低免疫力。

难道温家宝总理扩大一类疫苗的范围也是错误的,扩大的部分原来也是二类疫苗呀。


作者: wflhgb    时间: 2008-11-8 22:36

一类疫苗政府买单,二类疫苗政府没能力买单所以让家长选择接种,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二类苗也可能变为政府买单的一类苗,因为二者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我们应尽力让家长把手里的钱拿出来为儿童接种,一为增加经济效益,二为保障儿童健康,我们服务的对象主要就是儿童,说的大一点我们要为儿童争取利益,接种疫苗后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也显得我们的工作做的好。
作者: jxtp336117    时间: 2009-3-17 10:02

这叫做没有办法的办法!就和我工作之余开网店一样.
作者: 雨后阳光    时间: 2009-7-8 17:28

一片迷茫!反正我们基层听上面的!
作者: jsqf    时间: 2010-6-3 08:55

一类二类是我们国家的特色,说白了政府既想让老百姓满意又不想未老百姓掏腰包!把矛盾和危机转移到接种者和被接种者身上的一种形式。难啊·
作者: 笑然    时间: 2010-6-17 09:28

该种一定要种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0-7-17 10:56

国家有钱了,在纳入些免费疫苗,接种补助达到基层接种人员手中,做好家长的解释告知工作,事情就简单点了。二类疫苗不接种,下面的人员吃什么?
作者: flwsskm    时间: 2010-7-19 10:05

个人感觉各级部门对二类疫苗的接种,考虑的经济效益大于社会效益.
作者: chenji0001    时间: 2010-7-22 10:17

应该说从97年开始 整个卫生系统就是经济效益大于社会效益.
这是大环境 谁也没办法
作者: 理解万岁    时间: 2010-10-5 08:38

本帖最后由 理解万岁 于 2010-10-5 08:39 编辑

宣传很重要,自愿自费接种,掌握好禁忌症是关键,有时侯多问两句多宣传几句很重要,可以减少很多矛盾,可不能因为门诊接种人次多、怕耽误时间,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个人拙见。
作者: shilipu    时间: 2010-10-6 14:11

报纸采访的所谓医院的专家,很多缺乏流行病、统计知识,他们工作在医院,看到的都是病人,孩子来了,病了,问最近打过疫苗吗,很多人回答“打过”,于是儿科“专家们”就认为是因疫苗引起。
作者: shilipu    时间: 2010-10-6 14:25

说到滥用,轮不到疫苗。
看看医院,哪个不对孩子滥用药物。
再说了,就如前面有朋友谈到的,孩子接触微生物无数。孩子磕破伤口粘了很多脏东西,那里要有多少微生物啊,按专家们的理论,那该有多少孩子免疫功能受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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