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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 传染病报告卡查重规则

[传染病] 传染病报告卡查重规则

查重
(1)报告单位、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及时删除。网络直报系统设有报告卡自动查重功能,可按照系统设置的默认条件查重,也可自行设置查重条件。
①填写有效身份证号的报告卡查重时,至少选择患者的有效证件号、疾病名称2个条件。
②未填写有效身份证号的报告卡查重时,选择患者姓名、性别、人群分类、疾病名称、出生日期、现住址6个条件。
②病人在本年度内患同一种传染病但为2个及以上病程的,不作为重卡处理,建议在病人姓名后面加数字或其他字符以示区别。
(2)重卡删除时须填写被保留传报卡的卡片ID。删除卡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字体显示为蓝色,经审核删除后可恢复;未审核删除后无法恢复。
(3)排除重卡时,保留唯一报告卡的处理原则是:同一报告单位多次报告同一病例时,保留诊断分类级别高的卡片;不同报告单位报告同一病例时,为方便病例信息的及时订正,保留正在进行诊疗并管理病例的报告单位报告的卡片,若无法区分则保留级别高的报告单位报告的卡片;相同级别报告单位报告同一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时,保留诊断分类级别高的卡片。HIV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按照 “先报保留、补全资料、删除后报” 的原则,即如果信息不一致,要更新该病例先报告的个案信息,确保该病例相关信息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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